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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局:这里不能开酒店 拒绝办证

发布时间:2010-07-26 16:55:03
 

)“我们拒绝过他们的申报材料,梵顿公馆1-7号商铺没有公共烟道,不具备开酒店的条件。”6月29日,南昌市环保局的代表说。当日下午,南昌市城建委组织环保、工商、卫生等部门举行行政复议协调会,向居民代表解释为何给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。

  6月18日,本报报道了南昌市红角洲梵顿公馆8号楼前,一家酒店装修正酣,可能给小区带来污染,引发居民关注。许多居民纷纷在红谷滩网等网络论坛留言。

  可是,一直到6月28日,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仍在装修,叮叮当当的施工声让居民们难以忍受。

  日前,业主代表、梵顿公馆8号楼居民肖某向南昌市城建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,请求后者收回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的建筑施工许可证。此处开设酒店,一没有经过环境评价和居民听证同意,二是此处无公共烟道排烟。根据“国务院559号令”和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》的规定,肖某申请相关部门收回建筑施工许可证。

  29日15时,南昌市城建委举行协调会,本报记者受邀参加。城建委副主任王俊首先表态,此次会议在于检查发证流程是否存在问题,发现错漏之处应尽早纠正。

  南昌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的代表说,6月初,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曾多次到办证窗口申请环评手续,但没有获批。他说:“主要是这里没有公共烟道,不具备开酒店的条件。”

  既然鱼翅村的业主知道需要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,在没有获得环保局准许的情况下,又怎么获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呢?

  南昌市城建委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坚持认为,发给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建筑施工许可证,是因为鱼翅馆业主提供了所有必备条件,如果城建委拒绝发证,可能承担行政不作为的责任。

  王俊认为,他们是严格根据《建筑法》的要求发证的,至于这个酒店会给居民区带来污染,应该是装修完成后由环保局和工商局等单位来把关。

  这张建筑施工许可证,真是严格按照《建筑法》来发放的吗?

  居民代表提出,按照《建筑法》,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应满足8个条件,其中第8个条件就是应满足“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”,而“国务院559号令”和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》就规定“酒店选址前要做环境评价”和“必须有公共烟道”等条件,城建委是真不知道有这些法规,还是视而不见呢?

  对此,南昌市城建委建管处的工作人员的解释是,他们是按照《建筑法》办事不会有错,何况很多发证条件都有“满足其他法律法规”的要求。

  协调会结束后,红谷滩城管局代表艾红龙告诉记者,按照红谷滩新区的相关要求,餐饮企业在开设前选址,都要先做环境评价报告,否则不能施工。

  协调会上,王俊让梵顿公馆的居民代表放心,他说: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,这个酒店是很难开得起来的”。王俊建议,今后审批类似的餐饮项目,会与相关单位提前加强沟通和联动,既可以不让居民闹心,也让业主单位少受损失。他们会立即建议“新加坡泰国鱼翅村”停止施工。